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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招标项目
2018-01-31 14-34-50
招标编号: FJYS2018-012
开标时间: 2018-02-07 14-30-00
所属行业: 服务类
截止时间: 2018-02-07 14-30-00

1.招标编号:FJYS2018-012

2.项目内容和数量:本财政专户将专门用于存放省级社保(工伤)保险基金,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各投标人得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银行。中标银行指定其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本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开户手续。

3.合格的投标人:

3.1在榕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同一行别的商业银行只能由在榕最高层级的机构参与;所属分支机构中已开设有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不得参与。

3.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5 投标人须承诺对本财政专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将此承诺写入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

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日历日的1500前,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等以转账方式向我司缴交保证金6000元,并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机构名称及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

退还保证金手续:如中标,需向我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并将与福建省财政厅签署的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和《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我司后方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将《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至我司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131日至2018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方式:领取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厅,由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18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厅

10.询问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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