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物业点题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物业点题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物业点题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23-4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兰、黄木绵、曾盘旺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游敏 0591-835329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兰、黄木绵、曾盘旺 0591-87679352、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单项预算金额(元):4500
采购包单项最高限价(元):4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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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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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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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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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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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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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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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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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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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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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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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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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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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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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3年物业点题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YS2023-417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采购包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采购包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采购包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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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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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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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 投标(响应)时,可按如下要求提供1、投标人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如有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采用以上任一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如若投标人按第一种方式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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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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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为“审计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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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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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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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3日起至2023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获取方式:通过招标的链接报名:进入以下链接(https://www.zhiguangong.com/bus/#/shareForm?bizShareId=1089563721367330816)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汇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上传至相应附件部分,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报名成功后进入以下链接(https://www.zhiguangong.com/bus/#/shareForm?bizShareId=1097293582223642624)填写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校验码获取招标文件。
6.3、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yszb.com/)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邮编:350011
联系人:游敏
联系电话:0591-83532927
12、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邮编:350001
联系人:廖小兰、黄木绵、曾盘旺
联系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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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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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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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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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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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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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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