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边防检查站的“福州边防检查站边检职业文化展厅工程”(招标编号为:YSZB-2012-088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边防检查站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选择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本工程采用最低价格中标法选择承包人。
四、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年检合格有效;
(2)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设计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暂扣或吊销;
(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警示期内;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须应当从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汇出,并请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福州边防检查站边检职业文化展厅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并具备购买本次谈判文件的收款收据。
五、《谈判文件》在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拷盘)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委派拟派驻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谈判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一家投标单位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验),无法提供原件的或因任何原因丢失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八、开标:本次开标采用资格标和商务标同时开标。
九、本招标工程不进行集中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对谈判文件和现场状况需要澄清的,请在2012年8月9日17:30时前以传真形式对于本工程有关问题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澄清及修改答疑纪要等其他招投标活动的变更将以网站发布形式上公布给各投标人,发布以上信息的网站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yszb.com/)。
十、本谈判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中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谈判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备查。无法提供原件备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州边防检查站,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689552
联系人:林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3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翁剑颖、陈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全 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0100100037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