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编号为 YSZB-2016-085的 浦上公寓房项目(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2. 建设地点:仓山区浦上消防站营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400万元,面积6519㎡;
2.4. 招标类型: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单体方案设计,总平面布置设计等;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单体方案设计,总平面布置设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开工时间待定,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5.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设计单位,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6. 投标人目前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重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中未被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期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7. 费用
7.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24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42.1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
电话:0591-87900506;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1002室,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87610660;
联 系 人: 小杨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