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消防大队修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YSZB-2016-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消防大队修缮工程,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乐消防大队修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92275元,发包价为29227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食堂顶上隔热层,一楼大厅地面及墙面修缮,下水道污水管道疏通,更换井盖、清理淤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从业限制期限内,且公司和拟派本工程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限制从业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yszb.com/)、福州市消防支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吴航镇郑和路62号
联系电话:0591-28811715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
邮编:350001 联系人:杨工、江工
联系电话:0591-87679352 传真:0591-8761066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YSZB-2016-00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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