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灯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YS2017-007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预算
(万元)
|
招标项目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灯具采购项目
|
一批
|
办公
|
19.4
|
1、1层正门6头直径67cmxH50cm鋅合金/电镀金属古铜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
郑主任83332079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1-19 至2017-1-25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5、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公司网址:www.fjyszb.com E-mail:fjys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若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合同包时,可只在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即可)
(8)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截标时间:2017-2-10 9:00: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7-2-10 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开标间)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纸质版50元人民币,电子档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