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对讲机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招标文件编号:FJYS2016-39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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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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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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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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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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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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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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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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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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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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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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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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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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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制式:模拟与数字兼容;信道容量:大于100 ;
频率范围:覆盖350-390MHz;(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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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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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警官
0591-633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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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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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01-17 至2017-01-19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5、联系人:陈弘莉
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公司网址:www.fjyszb.com E-mail:fjys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l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l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l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l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l 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任意两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l 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l 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
(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复印件胶装入投标文件副本)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7、投标截标时间:2017-01-20 09:00: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7-01-20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开标间)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包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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