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车辆维修和保养项目的
补充通知
一、招标编号:FJYS2019-020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车辆维修和保养项目
三、采购人: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四、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联系人:赵娜
电话:0591-87679372 传真:0591-87610660
五、修改内容: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标准和方法“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标准和方法“3、按照两阶段评标加总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仅推荐排序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现修改为:3、按照两阶段评标加总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最终根据两阶段评标汇总的综合得分高低顺序。若出现相同综合得分的情况,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则其中价格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得分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商务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通过资格及实质响应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的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家入围;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大于3家的,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入围;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含3家)的招标程序终止。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二)维修的期限:每一次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视情况续约,续约时间不超过两年。”
现修改为:(二)维修的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
以上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