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报废汽车回收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1、谈判公告编号:FJYS2016-003-1
2、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3、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福州鼓楼区铜盘路401号
4、联系人:杨先生 87096172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7、联系人:小吴
8、谈判公告日期:2016-5-23
9、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6-1
10、成交情况:(谈判小组对本项目合同包一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建省顺程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故该公司属无效报价;南平市天永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标准:第6点“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属无效报价,其余三家投标人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均属于有效投标。具体详见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成交
数量 |
用途 |
简要
技术指标 |
成交
金额
(万元) |
成交单位 |
地址 |
合同履行日期 |
1 |
报废汽车 |
1批 |
回收 |
详见
投标文件 |
7.6050 |
福州物供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
长乐北路4号二楼 |
2016年7月1日 |
11、谈判小组:
林金清、凌峰、郭晓锋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6-01